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9-30
来源:综合管理部
各单位:
国庆节即将来临,为贯彻落实省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,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,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,使广大员工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,特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全面开展自查
各单位要在节前对办公科研场所、仪器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。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安全、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、危险物品存储是否合规等。
二、切实压实责任
各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分管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。科研相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、科研设备、科研场地等相关重点领域负责;综合管理部对实验室行政办公公共区域、电梯和消防等重点领域负责;各单位对各自所属办公区域负责。
三、加强安全防范
(一)消防安全
保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,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。
(二)交通安全
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,提醒杜绝疲劳驾驶、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。
(三)人员安全
国庆假期期间,实验室全体职工要切实注意自身人身安全,严禁酒驾、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。
四、应急管理工作
(一)制定预案
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应急响应流程、责任分工等内容,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,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按预案有序应对。
(二)应急值守
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,领导干部要带班,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。发生紧急情况,要迅速响应、有效处置,并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报告至省科技厅。
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要求,为国庆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。
龙门实验室
2024年9月30日